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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国家认证认可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的通知

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副省级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:

  “十二五”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,是我国经济、社会发展的攻坚时期,是认证认可工作服务大局、不断进取的战略机遇期。为推动认证认可事业的科学发展,国家认监委组织地方认证监管部门、认可机构、认证及相关机构、业内外专家学者,广泛征求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,编制了《国家认证认可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规划),现将规划印发你们,请组织认真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。

  同时,请各地认证监管部门注意搜集地方政府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涉及认证认可工作的相关内容,并于5月10日前将相关素材报送国家认监委。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《国家认证认可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的相关情况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、经验及遇到的问题可随时报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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